一年一度的报税热潮来了,大家千万记得要好好呈报哦!
房产租金收入一定要报税,但切记租金收入不等于可征税总额, 租金收入是根据可征税租金收入(Taxable Rental Income) 来纳税,而不是租金毛额(Gross Rental Income), 不要再被不懂房地产的人忽悠了。
可征税租金收入是什么来着 ? 以下是简单的公式:
租金毛额 — 符合规定的可扣除费用(Permitted Expenses)= 等于可征税租金
符合规定的可扣除费用又是什么来的?
简单来说就是与该物业有关的开销,例如门牌税、地税、房产的贷款利息、火险、雇用人来收取租金的开销、更新租约的专业费用、维持房产的维修费等等,都是可以合法呈报来减低所得税的。
总租金收入 = 全年租金
减 税( 门牌税、地税、租约印花税 )
减 贷款利息
减 保险 ( 火险,其它保险附加条款保费)
减 雇用人来收取租金的开销
减 更新租约的专业费用
减 维持房产的维修费后
= 净租金收入(即可征税租金,需呈报收入)。
*注=必须附上收据作为证明
还有,如果您的房产并没有出租而是空置,根据大马的税务条例,您是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请豁免的,这里包括了门牌税和地税。
***作者简介***
张惟越(Ken Teo)是物业管理公司区域经理,同时也是一名房产投资达人,熟悉业内条例及投资操作,并以笔名「第三只眼睛」在网上撰稿,提供投资房产的资讯,照亮房产菜鸟的盲点!
他认为房产交易存有大量灰色区域,如果你不了解它,购房可以是噩梦的开始。张惟越在购买人生第一间物业就是因不了解而吃了不少苦头;他深信房产可以带来稳健租金收入,让投资者达到财务自由。他也希望透过分享物业管理经验,达到教育或提高公寓户的群居生活意识以及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