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八打灵的房东来信求救。他去年6月出租一间客房给一位女士,当时租金和抵押金都给足,后来经常拖欠租金,只是偶尔回来,然后又消失,虽然过程中她还是有缴付租金,但非常不稳定;到了今年农历新年后开始人联络不上,也没再交租,其抵押金也扣满了,但东西全部还在客房里面,房东应该怎么办呢?
答:根据一般上的租约,如果租约还没期满,房东可以因为租客没有偿还租金而向租客发出终止租约通知并同时告知该租客在限时里(根据租约上的条款)交出屋子占有权并索回欠款。
如果房客没有在限时里归还房子,房东可以向法庭申请驱逐令(eviction order)。驱逐令的申请可能需要三至六个月,因为申请过程需要通过一些法律程序。房东一旦获得了驱逐令,房东有权利强制要求房客搬离。如果逾期不搬,执法人员会强制租客依法搬出,同时房东也有权力把租客留下来的东西搬离。
读者陈先生之前和女友联名买房,只有贷款合约是两人的名字,买卖合约却只有陈先生一人名字。目前两人已经分手,如果陈先生想要单方面转售房子,在法律上是否行得通,还是必须得到女方同意才行?
答:根据陈先生给的资料,在法律上陈先生是唯一的业主而贷款人是陈先生和女友。既然陈先生是唯一的业主,如果陈先生想要单方面转售房子是不必得到女友同意。但是基于女友是贷款人和付清贷款是卖房中其中重要的一环。当还清银行贷款时,有些文件是需要女友签署的。
请问父母把已经供完的25年老房子转名给子女,需要什么法律程序吗?如果找律师代办,费用怎么算?谢谢。
答:父母必须聘请律师进行房子转名。一般如果父母将房子转名给子女是出自于爱为由而不是买卖的话,那么律师费方面没有一个指定的价钱,但是不能少于三百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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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佐彬律师创立亿达法务办事处(Chur Associates),是一名具有代表性的新生代律师。他活跃于房地产和商业领域,於2006至2010年被选为国际不动产业联合会FIABCI(大马区)全国委员会成员之一。在2009/2010年,他被当时的世界主席委任为国际董事会的一员,更被委任为FIABCI世界青年团主席。陈佐彬律师出色的表现也让他在届满时得到FIABCI的最高荣誉「FIABCI Medal of Honour」,成为此荣誉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