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负担房屋(affordable housing)是我国需求最殷切的房屋类别,由于公共和私人界在可负担房屋的价格厘定及推行方面并无有效协调,导致各类问题丛生,国人望房兴叹;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研究院(Rehda Institute)在今天公布的我国可负担房屋转型报告中建议,政府应在全国各地兴建56万个公共房屋单位。
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研究院(Rehda Institute)主席拿督黄中立在媒体发布会上强调,政府应该在这方面扮演更大的角色,因为它有足够的资源这么做。
政府可成立民宅信托基金,在临近捷运站的地点如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大马城、桂莎白沙罗(Kwasa Damansara)兴建公共房屋,出租给40%低收入群体(B40)或出售给中等收入群(M40)。
该研究院在转型报告中圈出我国可负担房屋所面临的9项结构性问题,即1)零散及不平等发展;2)僵化房屋政策(配额及房价管制):3)地点不适;4)土地稀缺;5)交叉补贴使屋价上涨;6)房屋发展费用涨;7)缺乏效率使用公共基金;8)B40及M40收入群体融资成数率低;9)缺乏可靠和即时的市场数据。
黄中立说,私营发展商没有如此大的资源和财力来推动公共房屋。实际上,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商如大马般被强制规定必须兴建固定份额可负担房屋,在这方面,应该是由政府来主导。
“为了避免发展商和政府之间的竞争,涉及房屋政策的政府单位应该要有清晰和透明的细节,说明政府所兴建的房屋种类和其他资讯。”
“政府所兴建的公共房屋,应当根据各州实际中间人均收入来厘定房价,而私营发展商,则由市场来决定可负担房屋的价格。”
换言之,政府和私营发展商在兴建可负担房屋的分工将变得清晰,而且两者的房价互不牵连;私营发展商的房子由市场定价,而政府兴建的公共房屋的房价主要迎合中低收入者的能力而定。
所谓的可负担房屋门槛价格,也是私营发展商和政府争论不休的一点,在转型报告中,列出了可负担房屋的门槛价格因地而异,波幅介于吉兰丹的20万令吉至巴生谷的50万。
“政府在兴建公共房屋时可把房价定在门槛价格以下,而私营发展商则由市场主导,房价可在门槛水平或以上价格。
简而言之,就是政府机构在巴生谷地区兴建的房屋单位应在50万以下,而私营发展商则是50万以上。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包括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研究院总经理张壆显、研究院信托人慕达萨、研究组总经理罗斯娜妮、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会长拿督斯里法迪依斯干达、副主席拿督孙兴存;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研究院信托人拿督黄腾亮、莫纳什大学副主席马兴德南教授及计量经济系主任桑达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