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籍大学生方小姐在八打灵市租房,她发现房间的东西有时好像被人移动过,她怀疑房东趁她上课后进出她的房间,她担心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请问房东能不能进出租客的房间?
答:根据一般的租约合同,屋主不能未经同意下,隨意出入租客房间。尽管租客的房间需要进行任何维修,屋主也必须事前通知租客,并在后者同意下才能进入房间进行维修工作。
槟城张先生有意在目前房价走软之际买房,由于他想买的单位楼龄不小,他担心这个住宅单位是否“干净”,他想问如果卖主刻意隐瞒一些实情,没有相告房子曾经发生过凶杀或自杀案件,是否违反任何法律责任?
答:法律上,卖主没有义务告诉买家有关房子的历史。如果您想要知道有关房子的详情,您不妨向左邻右舍打听或直接问卖主。
住在蕉赖的邓小姐投诉邻居天天呼朋唤友来住家打麻将,她难忍邻居噪音,可否请求精神赔偿?
答:如果邓小姐想向邻居索取精神赔偿,她必须符合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并获得医药报告证明她长期陷于噪音影响,身心健康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需要精神赔偿来安抚她的情绪。因此,在索取赔偿之前,她必须证明邻居打麻将的噪音造成她精神损害。
41岁的程女士看中一栋二手房子,但业主无法提供入伙纸(CF),如果她打算把房子买下来,日后申请银行贷款或办理地契转名手续会有问题吗?
答:入伙纸(CF)是地方政府证明该房子已经依据图样完工获准入伙的文件。如果业主无法提供入伙纸,程女士想申请银行贷款会受影响,办理地契转名手续则不受影响。因此,建议程女士在买房子前要求业主向地方政府补呈相关资料及图测,以申请入伙纸。
租约届满要退房的李先生被房东指责把家具弄坏,要没收抵押金,可不可以?
答:一般的租约合同会注明如果家具被租客损坏,房东有权利在退还押金前扣除相等于替换已损坏家具的价钱以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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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主持人***
陈佐彬律师创立亿达法务办事处(Chur Associates),是一名具有代表性的新生代律师。他活跃于房地产和商业领域,於2006至2010年被选为国际不动产业联合会FIABCI(大马区)全国委员会成员之一。在2009/2010年,他被当时的世界主席委任为国际董事会的一员,更被委任为FIABCI世界青年团主席。陈佐彬律师出色的表现也让他在届满时得到FIABCI的最高荣誉「FIABCI Medal of Honour」,成为此荣誉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